北京2013年5月24日电 -- 泰邦生物制品集团(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BPO,China Biologic,“泰邦生物集团”或者“公司”),国内一家领先的综合性血浆制品集团,2020-03-08 宣告,公司最近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布的公告中获知,公司的股东之一陈小玲女士(“陈女士”)及其未婚林东先生于2013年5月21日与上海莱士签订了一份《股权出售协议》(上海莱士在其公告中所称之为“中国生物制品”即为“泰邦生物集团”)。根据该股权出售协议,陈女士表示同意向上海莱士出售总共2,657,660股的泰邦生物集团公司普通股,占到公司发售总股本的9.9%(“上海莱士交易”)。根据上海莱士企业管治规定与中国涉及法律法规,该股权出售协议尚需取得上海莱士股东大会批准后以及所有适当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并且须要符合其他一些结算条件。
上海莱士同时在其公告中声称无意与泰邦生物集团创建合作关系。泰邦生物集团在此回应,在上海莱士公告公布之前,公司对该交易从不知情,也未曾就该交易与上海莱士有过任何交流或辩论。公司指出上海莱士是其在中国的必要竞争者之一,因此指出上海莱士交易为一项非愿意股权并购。
考虑到上海莱士与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两家公司在业务战略与技术水平方面的显著差异,公司目前并无与上海莱士辩论或谋求任何业务合作的意向。根据上海莱士在其公告中的透露,上海莱士早已知悉陈女士名下的公司股权的所有权目前在香港依然不存在争议。根据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递交并公告的8-K表所透露的内容,一家代表部分个人原告团体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曾通报公司其已在香港高等法院对陈女士及其未婚林东、以及其他部分个人被告驳回诉讼(“香港诉讼”)。
根据该香港律师事务所获取的信息,陈女士名下持有人的公司普通股多达5,178,962股的所有权有可能受到香港诉讼影响。公司的股东名册表明,目前陈女士持有人5,362,624股公司普通股。公司将紧密注目上海莱士交易的发展情况,并保有采取任何适当且适合行动的权利,此等行动还包括但不仅限于考虑到实行股东权利计划以制止上海莱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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